1月1日,福建福州,民众在高空景观步道五四路段“百福桥”上参观体验。当日,位于福州市中心城区的首条高空景观步道正式对市民开放,吸引了许多市民前来休闲观光。
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
1月1日,福建福州,民众在高空景观步道五四路段“百福桥”上参观体验。当日,位于福州市中心城区的首条高空景观步道正式对市民开放,吸引了许多市民前来休闲观光。
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
1月1日,福建福州,民众行走在高空景观步道五四路段。当日,位于福州市中心城区的首条高空景观步道正式对市民开放,吸引了许多市民前来休闲观光。
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
1月1日,福建福州,民众行走在高空景观步道五四路段。当日,位于福州市中心城区的首条高空景观步道正式对市民开放,吸引了许多市民前来休闲观光。
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
1月1日,福建福州,民众行走在高空景观步道五四路段。当日,位于福州市中心城区的首条高空景观步道正式对市民开放,吸引了许多市民前来休闲观光。
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
1月1日,福建福州,民众行走在高空景观步道五四路段。当日,位于福州市中心城区的首条高空景观步道正式对市民开放,吸引了许多市民前来休闲观光。
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
冯波表示,以套内面积计价,一方面,让购房人对购房成本更直观。因为建筑面积含了公摊面积,较使用面积大,而套内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比较接近或者可能还小于使用面积。另一方面,有利于预售商品房面积差异处理。按照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,商品房买卖合同未作约定的,按以下原则处理: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%以内(含3%)的,据实结算房价款;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%时,买受人有权退房。
据冯波介绍,事实上,“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”并不存在制度障碍。根据现行的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,商品房销售计价有三种方式:按套(单元)计价、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建筑面积计价。
广东省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《关于全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的通知》,提出从2024年5月1日起,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。